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事件经过

2024-05-08 16:44

1. 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事件经过

2013年8月15日,上证指数收于2081点。2013年8月16日,上证指数以2075点低开,到上午11点为止,上证指数一直在低位徘徊。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多只权重股瞬间出现巨额买单。大批权重股瞬间被一两个大单拉升之后,又跟着涌现出大批巨额买单,带动了整个股指和其它股票的上涨,以致多达59只权重股瞬间封涨停。指数的第一波拉升主要发生在11点05分到11点08分之间,然后出现阶段性的回落。2013年8月16日11点15分起,上证指数开始第二波拉升,这一次最高摸到2198点,在11点30分收盘时收于2149点。2013年8月16日11点29分,上午的A股暴涨,源于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的乌龙指。2013年8月16日下午13点,光大证券公告称因重要事项未公告,临时停牌。2013年8月16日13点16分,光大证券董秘梅键表示,自营盘70亿元乌龙纯属子虚乌有。2013年8月16日13点22分左右,有媒体连续拨打光大证券多名高管电话,均显示关机或未接通。2013年8月16日14点23分左右,光大证券发布公告,承认套利系统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有传闻称光大证券方面,下单230亿,成交72亿,涉及150多只股票。就此,市场一度怀疑乌龙事件操作者为光大证券葛新元的量化投资团队。事发时葛新元在外,不久即辟谣称事件和光大富尊葛新元团队没有任何关系。2013年8月16日14点55分,光大证券官网一度登陆不能,或因短时间内浏览量过大以致崩溃。2013年8月16日15点整,上交所官方微博称,今日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已达成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2013年8月16日16点27分左右,中国证监会通气会上表示,“上证综指瞬间上涨5.96%,主要原因是光大证券自营账户大额买入。”“目前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正抓紧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的原因展开调查。” 2014年2月19日,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已被法院正式受理。2014年8月5日,包巨芬等投资者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一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至近18:00,在最后阶段,审判长认为控辩双方都存在责任,建议庭外调解,如调解不成再择日宣判。2014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驳回杨剑波诉讼请求,杨剑波当庭表示上诉。2015年10月7日晚间,光大证券发出提示性公告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该公司将依法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告律师团队还梳理了多达171只个股在内的索赔股票清单。 2015年12月24日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郭志刚等57人分别起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816事件”民事赔偿纠纷案做出判决,令光大证券共计赔偿原告损失425万元人民币。

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事件经过

2.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是怎么回事,我不懂股票,看不懂

【解答】
 
乌龙事件知多少

  啥叫“乌龙指”

  股票中的“乌龙指”是指股票交易员、操盘手、股民等在交易的时候,不小心敲错了价格、数量、买卖方向等事件的统称。历史上曾出现了多起“乌龙指”交易,这些“乌龙指”使得有人赚了大钱,也使得有人血本全无。
 
【历史上的“乌龙指”】

  日本瑞德证券“乌龙指”
  2005年12月8日,瑞穗证券交易员在对在东证新上市的人才服务公司J-Com下单时,误把“1株61万日元”输入为“61万株1日元”,在1分25秒后发现错误时,瑞穗交易员登录东证系统,几次尝试取消都未成功,之后不到8分钟时间内交易全部达成,瑞穗出现巨大损失。瑞穗证券因此要求东证赔偿400多亿日元。
  2009年12月4日,由于东京证券交易所系统出现问题使股票下单出错后无法取消造成巨额损失,东京地方法院判决东证赔偿瑞穗证券107亿日元(1美元约合88日元)。
  美交易员“乌龙指”

  道指暴跌千点
  2010年,彭博通讯社、美国国家广播公司财经频道等财经媒体曾报道,根据多个消息来源,在美国东部时间2010年5月6日下午2时47分左右,一名交易员在卖出股票时敲错了一个字母,将百万误打成十亿,导致道琼斯指数突然出现千点的暴跌。
  海尔认沽“乌龙指” 股民820元变56万
  2007年3月8日,南京一股民以1厘钱的价格买到收盘价近0.70元的海尔认沽权证,资金瞬间从820元变56万,一天炒出了700倍的收益!
  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金融地震。327品种是对1992年发行的3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代称,是颇为活跃的炒作题材。
  万国证券在劫难逃,如果按照上交所定的收盘价到期交割,万国赔60亿元人民币;如果按照151.30元收盘价平仓,万国亏16亿元。第二天,万国证券发生挤兑。1996年4月,万国不得不与它当年最强劲的竞争对手申银证券公司合并。
 
  都说给我一个支点,可以撬动一个地球。在中国的市场,给我20亿资金,26秒就可以办成,可以撬动一个寂静的大市场!现在你我都不得不相信这确实是一个事实!

      无独有偶,光大初生牛犊不怕虎,摊上了这次的事情!期货空头爆仓60亿,多头追进的套死一大片!这或者也侧面反应了一个市场的成熟度,不成熟的中国市场还需要大风大浪,不经历风雨,无法见彩虹!
【回归事实】
       16日下午,光大证券公告称,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似乎表明套利交易乌龙为系统问题所致,不存在人为过失。
  知情人士则透露,把买入股票数量由万股误操作成万手,只是导致市场异动的表面原因,其实背后还有更大乌龙,这笔套利交易并不是光大证券的真心操作。
  真实的情况是,8月16日上午11时许,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对其内部台湾团队开发的投资模型进行测试。由于忽视了测试环境为实盘交易系统,加之测试时,把拟买入3000万股误搞成3000万手。
  “该部门的交易团队成员由来自台湾的人士组成。由于大陆股市和台湾市场每笔股票交易数量单位差异,光大证券原本模拟测试交易变成实盘买卖,实际交易数量被无形放大100倍。”知情人士如此描述乌龙产生的真实原因。
  具体情况为,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拟购买3000万股50ETF,每份约1.64元,错下单为3000万手,此举引发ETF基金自动购买成分蓝筹股及其他程序化交易的资金迅速跟进,银行石油等大蓝筹瞬时涨停,指数旋即大涨。
  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模拟交易测试下单金额230亿,实际成交72亿。涉及股票150多只。这一结论已被公司写进上报证监会的自查报告。

静待谁来为这次时间买单吧……

【借花献佛,再次晓看市场】:

 第一,午后市场回落,光大这票干得真是太棒了。试想哪个国家的资本市场能被一家券商搞死搞活?而且散户在这一事件中的弱势地位更加明显,这也正好显露出,T+0制度的重要性。否子机构永远能够通过期指、融券进行实际T+0,而散户只能看着高位砸下来的A股默默流泪。现在就看谁来为这件事儿买单了,光大这么一搞,券商业内估计要得罪不少人,早盘爆仓的空头66亿,午后套牢的多头数量也不会小,一堆损失惨重的投资者如果起诉光大证券,可能当年国债期货事件时的惨剧又要上演了,加上今天股指交割日,光大连带着中金一起坑了,所谓坑爹货也不过如此了吧。今天不少券商开始建议严办、并且交易作废——就跟上次国债期货的结局一样。但是这种处罚结果未免打耳光,就看最终是谁来为市场的闹剧买单。

第二,要是纯从技术上看,那么今天的走势就算是歇菜,超长上影线,加上中小板创业板的破位下行,这是假的黑色周五碰上了真的黑色周五,下周估计市场还是要在弱市中寻求修复,再跌一跌的概率也不小,这样一搞,周二的长阳突破就显得即多余也没有意义,特别是周五暴走之后,市场人气短时间难以恢复,多头高位套牢盘将成为未来长期难以逾越的障碍。光大这次事件一搞,反弹情绪基本上被耗光了,市场的犹豫不决会进一步加剧,未来一周向下调整的幅度预计会很大,如果监管层有点责任感,那么周末就该放点利好出来托市。否则下周恐怕就是血雨腥风的走势了。

总的来说,今天真的是很戏剧性,A股至今没遇到过这种走势,并且直接暴露出了市场的软肋和亟待改革的方向。这下我们不用光将目光聚在IPO了,交易机制上的可改革空间仍然是巨大的。未来等待市场的气温吧。个股方面,大跌之后意味着会有报复性反弹,未来一周,市场加速调整的概率很大,但是同时,今天不少强势股逆势拉升,反映了资金对于部分个股的高度关注。

路漫漫而修远兮…… 
 
本人空间有介绍

3.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款怎么去法院起诉?具体程序如何?

交通事故双方关于赔偿事宜不能岛城协议,受害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起诉流程是: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扩展资料: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依据以下原则:
1、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失。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法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法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款怎么去法院起诉?具体程序如何?

4. 起诉书交到法院后,需要多久才能开庭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但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
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扩展资料
一、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 起诉的证据需要原件吗??


起诉的证据需要原件吗??

6. 立案需要向法院递交哪些材料

  一般所说的立案指一审民事立案,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具体地如下:
  1、起诉状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2、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
  3、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法人应提交年检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交职务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委托手续
  5、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6、相关证据材料,数量较多时建议制作证据目录一并提交。

7. 上市公司中的重大诉讼披露有什么金额等方面的标准?

披露标准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11.1.1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未达到上述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深交所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1.1.1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未达到上述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深交所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说明: 1、必须是经审计的净资产,比如2016年2月有一笔诉讼,这时还没有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手头只有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比较对象就是2014年的。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诉讼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但是有一个影响力的规定:“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至于什么样的诉讼才能产生较影响呢? ,该办法没有直接规定,而是规定了认定程序:第三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也就是说,公司应当自己制定应当披露的具体数额标准,报管理部门备案,如果发生已备案的事项,而没有披露,就是违法了。当然在备案时,管理部门会审核该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中的重大诉讼披露有什么金额等方面的标准?

8. 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原因分析

 触发原因是系统缺陷。策略投资部使用的套利策略系统出现了问题,该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核查中发现,订单执行系统针对高频交易在市价委托时,对可用资金额度未能进行有效校验控制,而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会导致特定情况下生成预期外的订单。由于订单生成系统存在的缺陷,导致在11时05分08秒之后的2秒内,瞬间重复生成26082笔预期外的市价委托订单;由于订单执行系统存在的缺陷,上述预期外的巨量市价委托订单被直接发送至交易所。 问题出自系统的订单重下功能,具体错误是:11点2分时,第三次180ETF套利下单,交易员发现有24个个股申报不成功,就想使用“重下”的新功能,于是程序员在旁边指导着操作了一番,没想到这个功能没实盘验证过,程序把买入24个成分股,写成了买入24组180ETF成分股,结果生成巨量订单。 该策略投资部门系统完全独立于公司其他系统,甚至未置于公司风控系统监控下,因此深层次原因是多级风控体系都未发生作用。交易员级:对于交易品种、开盘限额、止损限额三种风控,后两种都没发挥作用。部门级:部门实盘限额2亿元,当日操作限额8000万元,都没发挥作用。公司级:公司监控系统没有发现234亿元巨额订单,同时,或者动用了公司其他部门的资金来补充所需头寸来完成订单生成和执行,或者根本没有头寸控制机制。交易所:上交所对股市异常波动没有自动反应机制,对券商资金越过权限的使用没有风控,对个股的瞬间波动没有熔断机制。(上交所声称只能对卖出证券进行前端控制)传统证券交易中的风控系统交易响应最快以秒计,但也远远不能适应高频套利交易的要求,例如本事件中每个下单指令生成为4.6毫秒,传统IT技术开发的风控系统将带来巨大延迟,严重影响下单速度,这可能也是各环节风控全部“被失效”的真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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